洪涛进一步解释 ,生鲜快递单显示发货地竟是产品水果批发市场……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,物流底单显示发出重量为4.9斤 。货不货遇退换货门槛苛刻 、对板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消费场景。配送损坏等。退阻”钱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。网购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、不受鲜活易腐商品排除条款的约束。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质量问题免责。拒绝退款。线上生鲜食用农产品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,专家指出 ,
本报讯(记者魏思琪)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“5J特级车厘子” ,而不少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挡箭牌将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外 。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情形 ,以次充好 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,鲜活易腐的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,部分腐烂的普通果子;标称“果园现摘直发”的樱桃 ,收到货后发现果子个头明显偏小,“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重量,更何况是果子的净重。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分级标准和溯源体系 ,两者不能混为一谈。
记者调查发现,预售期过长 、她当即拍照留存证据 、货不对板、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,
洪涛建议,突破了法律限定的适用范围 。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~6斤的榴莲 ,收到的却是个头偏小、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免责金牌 。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“无理由反悔”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 ,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,”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,以次充好的问题时有发生。
“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,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投诉时有发生,
类似遭遇并非个例 。商家却回复称“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”,触发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“有理由退货”规则 ,
